1、 审批事项:权限范围内矿产资源开采并颁发许可证(审批)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缴费,发证,公告
收费标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十条 规定: 采矿权使用费按1000元/年.平方公里收取 采矿权价款按评估确认价收取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74号文件规定,采矿登记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小型:200元 中型:300元 大型:500元
2、 审批事项:集体土地开发项目立项、验收(核准)
办理程序:报件,现场勘查,核准,报省厅立项,初验,省厅验收
收费标准:不收费
3、 审批事项:临时使用土地(核准)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核准,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收费
收费标准:土地管理费按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即补偿费的2%计征
4、 审批事项:注销土地登记(核准)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调查,核准,注销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审批事项:土地证书查验(核准)
办理程序:通知,领取申报表,现场调查,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6、 审批事项: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核准)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调查,核准,收费,发证
收费标准:登记费按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企业以土地为抵押物办理贷款时,应按绵府发[2000]106号文规定按50%计费
7、 审批事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核准)
办理程序:受理,核准,收费,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许可证工本费1、川价字非[1992]106号 2、绵市价[1993]收28号,出租土地的按所得收益减去应纳税费后剩余部分的40-50%计征;出租房屋的按所得收益减去应纳税费后剩余部分的30-40%计征
8、 审批事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核准)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查,核准,收费,发证
收费标准:1、土地登记费按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 2、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9、 审批事项:商品房预售登记(核准)
办理程序:申请,核查,核准,登记
收费标准:不收费
10、 审批事项:征地补偿登记(核准)
办理程序:补偿登记
收费标准:不收费
11、 审批事项: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报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12、 审批事项:县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审核)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报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13、 审批事项:国有土地开发项目立项(20—50公顷)(审核)
办理程序:报件,现场勘查,审核,报省厅或市局立项
收费标准:不收费
14、 审批事项:一般乡镇圈内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审核)
办理程序:用地申请,用地审核,会审,报批
收费标准:按川财综(1997)9号文规定收取耕地开垦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1— 2倍
15、 审批事项:占用土地(农房建设及公益事业用地1—2公顷[绵阳城市规划区2公顷以内](审核)
办理程序:用地申请,用地审核,会审,报批
收费标准:土地管理费按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