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绵国土资公告[2017]188号
2017-10-18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365亚洲备用链接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宗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 买

保 证 金(万元)

挂 牌

起始总价(万元)

建筑

类型

建筑

层数

建筑

高度

(米)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

备注

1

河北-平武工业园区磨家镇观音堂村1、4社(1号宗地)

22311.68

(合33.4675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248

827.30

配套

设施

≥1.5

且≤2.5

2

河北-平武工业园区磨家镇观音堂村1、4社(2号宗地)

17717.81

(合26.5767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194

645.98

配套

设施

≥1.5

且≤2.5

3

河北-平武工业园区磨家镇观音堂村1、4社(3号宗地)

23014.71

(合34.5221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299

995.79

配套

设施

≥1.5

且≤2.5

4

高新区河边镇海峰村8社、项家庙村7、8社,磨家镇冯家湾村2、8社

371064.31

(合556.6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且≤60%

≥1.2

且≤3.0

≥5%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4230

14100.44

二类工业用地

≥1.0

且≤3.0

配套设施

≥1.5

且≤2.5

5

高新区河边镇海峰村一、

二、三、九社及村委会

57440.14

(合86.16亩)

二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原则不得超过控规要求的高度24米。

≥40%且≤60%

≥1.0

且≤3.0

≥5%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662

2205.7

配套设施

≥1.5

且≤2.5

6

高新区永兴镇松山寺村1、2社和玉龙院村1、2社

31953.61

(合47.9304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478

1592.3

配套

设施

≥1.5

且≤2.5

7

高新区永兴镇玉龙院村1、2、3社

28969.57

(合43.4544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474

1578.4446

配套

设施

≥1.5

且≤2.5

8

高新区磨家镇茅针寺村3社

40581.00

(合60.8715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649

2164.6013

配套

设施

≥1.5

且≤2.5

9

高新区永兴镇三官庙村1社、磨家镇茅针寺村3社

20880.80

(合31.3212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

≥40%

≥1.2

5%

-

15%

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50

368

1228.2544

配套

设施

≥1.5

且≤2.5

10

经开区松垭镇活观音村8、11社

19390.05

(合29.0851亩)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

建筑

按工艺流程设计,原则不得超过控规要求的高度24米。

≥40%

≥0.9

≤10%

/

50

238

793.05

配套

设施

上述宗地均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城规设[2015]107号及绵城规审[2017]300号、绵城规设[2015]104号及绵城规审[2017]300号、绵城规设[2015]109号及绵城规审[2017]300号、绵城规设[2017]138号、绵城规设[2017]122号、绵城规设[2015]127号及绵城规审[2017]334号、绵城规设[2016]68号及绵城规审[2017]334号、绵城规设[2015]97号及绵城规审[2017]334号、绵城规设[2015]126号及绵城规审[2017]334号、绵城规设[2016]16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1月15 日,到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索取或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my.gov.cn)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土地矿权项目专区”和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www.mytd.gov.cn )上查询下载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15 日16:00前,向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7年11月15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2017年11 月8 日9:00至2017年11月 17日16:00。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  

   号:2308417129100091216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816- 2735361

人:邓女士

联系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挂牌须知

365亚洲备用链接   绵阳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0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