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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变更登记所需资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
2017-05-04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变更)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含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登记审批表(宗地所在国土分局出具)

5、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6、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

7、市国土资源局面积、用途、年限等变更批准文件;或生效法律文书

8、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缴款通知书

9、补缴出让金发票

10、完税证明(契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等),或缴税发票,免税证明

11、其他必要件:面积变更时,提交面积界定单,地籍调查图、表、卡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按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标准减半收取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坐落变更)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含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4、新坐落门牌

5、房屋信息摘要

6、其他必要件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权利人名称及身份信息变更)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现场进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含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4、土地登记审批表(宗地所在国土分局出具)

5、更名通知

6、房屋信息摘要

7其他必要件:单位更名时,提交完税证明(契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等),或缴税发票,免税证明

办理时限

本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标准

按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标准减半收取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